余情未了
男人比女人爱缅怀过去。
无论多少年都过去了,他自己也有要好的女朋友,男人仍然会惦记着他以前的女朋友,想想她现在变成怎样了,她日子过得好吗?
如果看见她幸福,他会快乐,因为她是他爱过的女人。
如果看见她并不幸福,他会难过,想想如果他没有离开她,一切也许会不同。
偶然接到旧女朋友打来的电话,男人的声音都会立即变得温柔无限。如果她刚刚和现任男朋友吵架,泣不成声,他会义不容辞立刻跑去开导她。
如果她有什么请求,他尽量会满足她。
男人比较多情,因为他们埋怨女人绝情。
是的,偶尔我会怀念从前的日子,想想我曾经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啊!
可是,我或许不会惦记他。如果突然再受到他的电话,不是怀疑他死心不息,想再续前情,便认定他虽然离开我,他还是爱我的。没有第三种想法,并且尽量不会再见他。
不是女人绝情,是女人忠心。
是女人的忠心令女人忘记过去,努力面前。只有现在所爱的人,才是最好的。
男人余情未了,因为自命多情,但女人从不自命多情,宁愿现在好好爱一个男人。
出自张小娴《贴身感觉》
点语:
她对之后每一个爱她的男人的绝情,只是因为她对那个曾经对她绝情的男人忠心而已。
不要恨对你绝情的人。要恨就去恨那个对现在的你绝情的人绝情的人。
男女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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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女人是衣物柔顺剂
好女人,其实是一瓶衣物柔顺剂。
上一代,没有衣物柔顺剂。女人选择温柔婉顺,或多或少是由于传统、生活和家庭。
这一代,洗衣机有衣物柔顺剂这一格。女人选择柔顺处理,是自行挑选了温柔婉顺做武器,不能说自贬身价。
一个本来不柔顺的女人,最终选了用温柔做武器,必是受过惨痛教训,发现温柔才是不费劲却又最厉害的武器。
任何质地的男人,只要用法得宜,女人也可使之柔顺松软。
如果他是来自大自然,不受约束的羊毛,给他自由和空间,让他回复天然弹性。
如果他本来就是粗质的毛巾,不解温柔,粗心大意,则以双倍细心和忍耐代替埋怨,让他感动、内疚。日久变得柔软舒适。
如果他是人造纤维,最害怕静电粘身,请不要管束他,而是温柔地等待。有需要时,不妨加入几滴眼泪,渐渐使之顺滑妥帖。
如果他是棉质、麻质和混纺,脾气不好,容易起皱,不必跟他争执,选择在他平心静气时,才温柔地提出己见,渐渐地就会易于熨平。
当然,男人首先要是一件像样的衣物,女人才肯做衣物柔顺剂。
出自张小娴《拥抱》
点语:
文章主旨是教导女人如何对待男人。或许多少说出了男人的需要。但对男人重要的一句
——最后。
男人要是件像样的衣物。
男人不要埋怨没人爱,更不要怪你的女人离开你。如果你只是一件背心,那么凭什么用衣物柔顺剂?
对不起,背心只配用肥皂。
而对于女人,是否真的一定要有了惨痛教训之后才会明白呢?亦或有了也仍不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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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期限是用来延迟的
R说她跟她的初恋情人相识于十七年前,七年之后,他们分手了。在分开的十年里,他们各自组织家庭。两年前,她跟丈夫离婚,跟他爱火重燃。他答应她,当经济情况稳定之后,他会跟太太离婚,和她一起生活。
她很爱他,可是,她已经三十五岁了。她不知道应不应该等下去。她给他一个期限,要他在年底之前作出决定。过了期限,她就不等了。
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做错。她应该给他一个期限吗?
本来,爱是不应该有期限的。我不能说:“我只爱你爱到某一天。”然而,青春却是有期限的,生命也有期限。我很想永远等你,只怕岁月不等我。爱是无涯,吾生却有涯。
R,我不能告诉你,你应不应该等下去,我负不起这个责任。曾几何时,我们但愿我爱一个人只爱到某一天,然后,我含泪离开。既然我们无法一起生活,我不想你痛苦。然而,到了那一天,有多少人真的能够做到?
爱情里的所谓期限,都是用来延迟的。我很想不等你了,我却舍不得走。我知道我会老,我却舍不得放手。为什么要有期限?因为我担心我做不到。
Baby,那些期限,是我用来骗自己的。
出自张小娴《思念里的流浪狗》
点语:
诚然,如题所说,期限就是种欺骗。
我们说好1年后的今天我们就永远在一起。
假若今天你不曾爱我,那1年后又怎能就会。
或许期限是最充满希望的欺骗。不忍让你立即面对痛苦,那么给你一个幻象。或许在你向幻象努力的过程中自己会认识到艰难,而放弃。即便不然,到了期限的时候人事已非,也不会怎样。
期限是欺骗,期限是缓兵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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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辞而别的年代
女孩来信说,她男朋友突然不辞而别。他搬了家,更改了手提电话号码,更辞了职。她很生气,觉得他太不负责任了。他不爱她的话,应该跟她说清楚,而不是一声不响地失踪。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把感情说清楚的勇气的。我们活在这个年代,是一个不辞而别的年代。现在很多年轻人上班两三天之后就不辞而别。他不辞职,也不交代。会打一通电话回来说自己不再上班的,已经很有责任感。
大家都习惯了不交代。他们怎样对待工作,也怎样对待感情。我不爱你了,我觉得你很烦,于是我一走了之。这就是分手,不必两个人坐下来谈判。
一、两个月的感情,固然不需要交代,即使是一、两年的感情,也毋须交代。假使有一天你下班之后回到家里,发现跟你同住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搬走了,不必觉得惊讶,也不必去找他。假使有一天,你们约好在某个地方见面,你等了大半天还等不到他,那么?你也不必再找他。这个时代的分手已经不用说:"我想跟你分手。"、"我不再爱你了。"、"对不起,我不能令你快乐。"、"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对你好的人。"、"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以上这些全是废话。我不爱你,根本就不会再见你。
出自张小娴《思念里的流浪狗》
点语:
此篇给人一个浅显的道理,消失代表结束。
很多人都执着于一个理由,原因,结果。但却忘记消失本身也是结局的一种。
无须交代,无须语言,甚至以后也无须见面,这一切的本身就是一种交代,一种语言,一种比见面还来的真实的方式。
不爱你干嘛要见你,我们那么想见一个人不就是因为我们爱着那个人吗?那么反过来,不见你就是因为不爱你了,需要用什么言语去解释吗?
所以,如结尾所说,以前那些都是废话,从不见你的那天开始,就已经不爱你了。或许起始于更早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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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情人的旧习惯
也许你已经离开一个人很久,你已经不爱他了,但是有一天,你忽尔发现,你仍然保留着一些他的习惯。
他习惯在关掉音响器材之前,先把音量调低,说这样可以延长音响器材的寿命。多年以后,你跟另一个男人一起,一天,你赶着外出,匆忙之中,你仍然先调低音量,才把家中的音响器材关掉。这已经成为你的习惯。在某时某地,他也这样做着。
他习惯每次离家的时候,都留一盏灯。你曾说他浪费电力,他说,这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况且也不会浪费很多电力。分手多年,独居的你,每次离家之前,也习惯留一盏灯。后来,你跟一个男人同居,男人说,人离家了,还留一盏灯有点浪费。你理直气壮地告诉他:
"这样不会浪费很多电力的。"
忽然之间,你想起,这不是你从小到大的习惯,而是你从前的男人的习惯。你跟他,早就不相往还,你却偷走了他的习惯,据为己有。如果有一天,他就住在你家对面,看到你外出前,总喜欢留一盏灯,他会觉得骄傲吗?
旧情人的面目早就模糊了,他们的旧习惯,却留下来了。那些习惯,也许只是开汽水罐的方式、刷牙的方法和说话的语气。不知不觉间,都变成我们的,这些习惯,也许又会留给另一个人。
出自张小娴《悬浮在空中的吻》
点语:
有时候,自己真的会发现一些习惯,当仔细想的时候会发觉这个习惯或这些习惯不知什么时候早已经定居在自己身上了。
它不一定是什么大的举动,也许只是我们平时喝东西时拿杯子的一个动作,也许是我们说话时的一个以前从来没有的感叹词,也许是我们以前并没有在意而现在却成了生活里的一样必需品,也许。。。。我们所尽力或者已经忘记的只是一张面孔。
更多的是,我们留下了那个人。那些也许,也许已经融入了自己的生活,那个人同化了自己的世界,然后消失无踪。
起初的时候或许我们认为那个人的消失带走了一切,但慢慢的,日子会告诉你,你最终还是留下了那个人的一部分,而这一部分也是那个人无法带走的。或许真如文章最后所说,这些习惯,将来也会留给另一个人。或许是你留的,当然更可能是那个人留的。
假如,假如有一天,你碰到一个和你的这部分习惯一模一样的人,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去认识一下呢?毕竟自己和这个人都同样的爱过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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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不要在冬天
春风吹绿了大地,春情勃发,是恋情萌芽的季节。夏日炎炎,欲火焚身,适宜热恋。秋天浪漫,最宜分手。
到了冬天,无论如何,要抓住一个男人过冬。
冬天节日最多。圣诞、新年、情人节,都最不适宜形单影只。平安夜留在家看影碟,做朋友的电灯泡,或刻意装扮,以失败者姿态走遍大小舞会碰碰运气,希望遇上如意郎君,都是叫人沮丧的事。
两个女人共度情人节,只会及无人性地巴不得对方立即消失,换个男人,喃喃细语。
冬天严寒,强壮的男人比暖炉电毯丝棉被实用。一个人久久睡不暖,两个人相拥取暖最好。
女人血气不足,即使穿上两双羊毛袜,脚掌仍旧冰冻僵硬,差不多连感觉都消失,这个时候,最好把脚掌贴在男人暖洋洋的肚子上,即时传热,感觉立即就回来了。他们通常反抗几下就会就范,不敢推开你。此际男人又比暖水袋保温。
所以,再坏的男人,在冬天里,女人也忍受他。再腐烂的感情,女人也拖延着。捱过冬天,才说再见。然后,在冬季再来前,赶快找个男人。
出自张小娴《贴身感觉》
点语:
此篇正是“找个男人好过冬”的解析。
曾经用过开篇里的一段话说给朋友----秋天浪漫,最宜分手。
但朋友却百思不解。这又有何不解的呢?人们都希望在感情结束时,可以好聚好散,留下一个美好的结局。浪漫的感情开始被人向往,或许浪漫的分手也让人追求吧。
假若说女人是找个男人好过冬,那么男人呢?找个什么好过冬呢?朋友笑说当然是女人了。
可是,事实是如此吗?
或许找个人去过冬并非最好,正如心里的温暖远胜于热情的拥抱一样。如若内心温暖,那么就无需在意是否行支单影,但假若心里的温度终究还是无法抵御外界的还冷,那么或许你需要一个人陪伴自己。起码由此你可以得到一些你想要得。就算这并不能真正达到内心,起码暂时缓解了表面,如结尾所说,过了冬天就说再见。说到底,无非就是用完了就甩罢了。
不过,还有另一种方法可以不让你寒冷,甚至于内心。那就是和外界一样冷,甚至还要冷过它。如若这样,你不但会不觉得冷,或许还会觉得暖。
当然这种方式并不适用于常人。除非你和我一样,是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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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有时,爱情也有时
万物有时。四季迁移,日月盈亏,也有一个时序。鸟兽虫鱼,都有感应时间的功能。花开花落,也有自己的时钟。古埃及人发现每当天狼星在夏夜的星空中出现就是尼罗河泛滥的先兆。大戟树冒出新芽时,乌干达的巴尼杨科勒人就知道连绵大雨即将来临。住在委内瑞拉奥利诺科河沿岸的印第安人,听到吼猴在午夜或破晓时份尖叫、某些树上忽然繁花似锦,就知道雨季将会来临。
人类也能凭着生理节律感应时间的长短。老人家知道明天会下雨,因为他们的风湿开始发作了。古代的哲人能预知自己大限将至。至于他们是怎么知道的,那就天晓得。
万物有时,怀抱有时,爱情也是有时序的。
起承转合,从零到零,也是一个时序。聪明人能够感应到他们的爱情还有多长,笨人却懵然不知。如果要走到分手的那一步,事前必定有许多徵兆,正如尼罗河泛滥前,天狼星会在天边出现。
爱情有生、老、病、死。爱情老了,生病了,治不好,爱情就会死。爱情要死,是时限到了,我们何必要恋恋不肯放手?万物有时序,你不可能一无所知,你只是希望把大限再延迟一点。延迟一点,还是要完的。花开花落,万物有时,你为什么不肯接受这是自然的定律?
出自张小娴《思念里的流浪狗》
点语:
倘若一切都可以用注定来解释的话,那么或许你我会释然很多。
自然定律的确无法抗拒,但自己却有怀念的权利和本能。我喜欢冬天,即便我没有能力去让它一直保持,但我仍可以在春天里去怀念冬天的温柔。
我们或许接受了不可抗拒的,但我们同时也固执的去保留不想失去的,人也好,物也罢,记忆亦如是。
爱情的病很少有人可以得到确诊,多数都是在不知情况下就病入膏肓了,甚至连病死的那天都不知道是什么导致了这场无缘无故的爱情绝症。
病了,我们自然最先想到医治,那假若是绝症呢?你还会坚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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